2013年2月10日 星期日

他者的歷史:社會人類學與歷史製作

- 歷史人類學讀書筆記
他者的歷史
Hastrup,Kirsten
1998[1992]導論、第一章。刊於《他者的歷史:社會人類學與歷史製作》,賈士蘅譯。台北:麥田



從本書的導論看來,首先,作者從一個人類學反思的立場,認為過去對歷史的研究,皆因為人類學家本身的知識立場,無可避免以歐洲歷史的本質作為思考的中心,並對歐洲以外的民族,並認為許多非西方民族不以文字記錄歷史,而假設為均質的社會來研究,去除了時空和社會結構等因素,本書所指的他者,也是在隨著歐洲擴張而被席捲入這個全球化過程下,才牽連至歐洲歷史的民族,然而這樣的史觀仍然是對客體的研究。另外,作者也藉由書中的例子或民族誌,整理了人類學和歷史學從截然不同的學科,至人類學家對民族誌及田野的重視,並在歷史事件的解釋上加入社會結構和文化的要件,逐漸至整合的過程。

作者認為,人類學家由於本身學科的特色,加上涂爾幹的影響,在研究上強調社會結構並加入「總體」歷史的考量,相較於歷史學家,人類學家更注意到符號、象徵等社會功能。但是,早期進入田野的人類學家,沒有考慮到不同民族記憶歷史的方式不同,加上當時較重視對被研究者的社會制度及其功能,因此抽離了時間的因素,以共時性的角度研究,在均質社會的假設下研究社會結構、社會整體,卻忽略了每個社會皆處在不斷改變的事實。

早期人類學被界定為科學,至伊凡普里查發表陳述認為人類學乃是一種歷史編纂,造成人類學研究的取向從功能轉往意義,60年代末英國人類學者仍認為歷史學只是看資料的方法的時間因果律。Leach首先提對傳統、均質而穩定的社會文化假設根本上有其限制,「觀察者永遠是他或她所觀察到的變化中的情景的關鍵部分」。直至Sahlins提出以事件和結構相互影響和解釋的歷史「隱喻」觀點後,歷史人類學的契合也較為明確。

基本上人類學和歷史學的研究是分別從空間和時間來開展的,因此作者認為「歷史人類學」必須同時具備空間和時間的考量,因為「歷史是社會在時間中的開展,社會是歷史事件的制度形式」,兩個研究學科的合併是「特定時空的一個情況」。
另外,任何事件之所以被記錄於歷史,是根據該社會一個特殊文化,而此事件對這個社會是有別於其他事件而具有重要性才被記錄。也就是作者所指的,每個社會「製作歷史」的不同模式和「思考歷史的方法」,及如何建立本身的「因果體系」,每個社會文化不同的「因果體系」則影響著事件的走向。

人類學家在處理歷史問題,除了文字記錄外,記憶和口述歷史同樣重要,記憶本身是一種文化選擇,而人們的口述則同時是歷史的主體和客體。而歷史如何被形塑,作者認為,文化能讓特定時刻的人能保有界定社會空間的意識,並修正各種情況,用「文化概念推翻西方歷史概念」,並在任何一個歷史之中,皆存在著許多的差異待人們去解開。

John Davis認為要將歷史融入對社會活動的解釋,必先關注人們如何建構過去,而過去又如何影響其做決定,第一章更關心「歷史建構的原始素材」。面對抽離了時空脈絡只記述事件的歷史材料,其概念和想法與讀者本身的概念和想法相左時,歷史又將如何呈現。不論歷史如何受制於一些決定性力量而被製作,作者認為人們仍可以作出區隔並加以詮釋。John Davis將思考過去的方式分成四種:傳記、先例、神話和歷史。而時間是處於這些思考方式的中心位置。過去的想法,則提供人們未來做決定時的部分資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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